BACK
BACK

拾獲物公告

●拾獲物處理辦法 ※顧客拾獲物品可能非當天送至客服中心,故以登記日期起開始計算。

1.拾獲物自登記日起,公告六個月內拾獲之物品,六個月後若無人認領,本公司將銷毀處理。

   備註:2022年10月至2023年1月期間拾獲認領期限至2023年7月31日,若無人認領,本公司將銷毀處理。

2.拾獲雨傘時如有損壞,將於當日閉店時逕行拋棄,其餘將於公告1個月後轉為愛心傘使用。

3.易腐或有異味之物品,將於當日閉店時逕行拋棄,不登錄為遺失物。

4.拾獲手機,隔天即送壽天派出所

 

查詢拾獲物相關資訊請電洽

☎ 樂購廣場1F服務台:(07)626-08058


貼心提醒

 ※於本公司認領遺失物時,請至1F服務台出示身分證件或能證明為遺失物之所有權人,始得於現場辦理遺失物領回手續。

 ※本公司依法令及相關規定處理遺失物,不負遺失物損害賠償責任。


 ●拾獲物明細查詢

拾得遺失物清冊,請點擊以下附檔:


樂購廣場遺失物清冊